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5月8 日在中国建设银行 西安市新城支行办理了人民币25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手续,期限一年,利率为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此笔贷款 提供了担保。贷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和兑付到期内部职工债券。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