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3月12日上午9点在 西安市太白南路363号影视大酒店6楼会议室召开,实到代表3人,特邀代表3人, 列席 代表14人,共计20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数额59,233,87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3 .2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韩本毅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了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并以记名方式进行了投 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9,233,87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 股份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59,233,87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 股份的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9,233,87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 股份的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9,233,87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 股份的1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9,233,87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 股份的1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报及年报摘要》
    同意59,233,87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 股份的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以及为董事和高管人员投保责任险的议 案。
    同意59,233,875股,弃权0股,反对0股, 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代表 股份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陕西嘉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虹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对股东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将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及其他信息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