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公司购买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电股份”)拥 有的宝鸡市有线电视网络部分设备并合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事宜, 本公司与广电股 份曾于2001年10月30日签订了《关于购买资产及合资组建新公司的协议》, 并已将 协议内容于11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进行公告。 为了增强本公司对宝鸡市有线电 视网络经营性资产的有效控制,降低风险,本公司2001年11月23日与广电股份签订了 《关于购买资产并合资组建新公司的补充协议》,就原协议有关条款做出以下变更:
    1、关于购买宝鸡市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设备资产的比例、数量及价款。 根据陕 西同盛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宝鸡市有线电视网络资产评估 值为6745万元。双方在原协议中规定:本公司出资购买宝鸡市有线电视网络总资产 的50%,即3372.5万元的资产。现双方商定,本公司购买资产的比例变更为51%, 支付 价款变更为3439.95万元。
    2、本公司与广电股份各自以拥有的宝鸡有线电视网络资产作为出资,共同发起 设立宝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拟命名)后,本公司将持有新公司51%的 股权,广电股份将持有49%的股权;本公司将享有新公司51%的权益,广电股份享有新 公司49%的权益。
    3、宝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人数由四人变更为五人,由本 公司出三人、广电股份出二人组成,新公司经营管理仍由本公司负责。
    除以上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董事会认为,通过以上条款的变更,宝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将成为 本公司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已于11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公告,定于12月8日召开2001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之一为《关于公司购买陕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 份有限公司所属宝鸡市有线电视网络部分设备并合资组建新公司的议案》。本次补 充协议仅系对部分条款的变更,并未对原公告的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修改。
    
黄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