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9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并在该行办理了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2004年9月30日至2005年9月29日,该笔贷款由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