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997年2月3日,中国建设银行西安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新城支行”)向陕西华信实业公司借款400万元,黄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前身)为此笔借款提供担保。2004年4月28日,本公司、建行新城支行和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广电”)签署了《担保转移协议》。《担保转移协议》约定:本公司对建行新城支行向陕西华信实业公司措款的担保责任转移至陕广电承接,建行新城支行不再追究本公司的担保责任,由陕广电承担相关义务。
    在本届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共同努力下,本公司将黄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历史上的六笔合计6680万元对外担保责任已经逐一全部解除,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今后,本公司将自觉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对外担保的审查制度,将或有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减少到最低水平,为公司的健康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