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新城支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并在该行办理了2500万元的贷款,用于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壹年(自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12月29日),该笔贷款由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0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大街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并在该行办理了人民币2000万元的贷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为自2003年12月31日至2004年元月31日,该笔贷款由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