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3年1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应该参与表决的董事1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周转需要,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在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市新城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并授权经理层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贷款期限为壹年。
    二、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资金周转需要,参与表决的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在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大街支行申请人民币贰仟万元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承兑汇票,并授权经理层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