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4月24日,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提案称:
    一、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与业务整合已经结束,公司应该抓住业务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大投资力度,做大做强广电网络运营和传媒的主业,积极拓展数字电视、影视制作、广播电视网络增值业务和扩展业务等相关领域,以快速提高经营业绩;同时,上市公司刚刚完成了资产业务重组,需要补充经营资金。为了给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创造宽松有利的经营环境,提议上市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在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的额度内办理银行贷款,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在2002年度,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切身利益,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大量劳动。鉴于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低于陕西省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准,提议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将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提高为每月人民币1750元(含税),按月发放,自2002年12月开始执行。
    本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对上述两项提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提案合法有效,同意将其列为本公司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题。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