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2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资产重组实施结果的公告,宣布于2001年12月底开始的资产业务重组已告完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75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和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之规定,本公司已经与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聘请其对本公司进行辅导。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就本公司的辅导事宜在中国证监会西安证管办进行了备案。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