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1年12月后,本公司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将100%的员工及90%以上的资产、债权和债务,全部剥离至陕西黄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称黄河科技 。由于对税法把握不够准确,我公司在签订协议和进行帐务处理时,对其中部分资产计提了增值税,并向黄河科技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根据国税函2002420号文件的精神,此类转让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2002年12月18日,本公司与黄河科技签署了《关于资产债务重组中有关增值税问题处理的协议》,双方约定:黄河科技将本公司在资产重组中向其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给本公司,本公司将黄河科技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黄河科技以所退进项税额冲抵对本公司的同等金额的应付帐款。本次调整,将减少本公司应纳销项税及黄河科技进项税949万元,同时冲抵黄河科技对本公司的债务949万元。由于原已相应地计提城建税、教育费附加899424.51元,因此本次调整可增加本公司2001年度的净利润899424.51元,相应地,本公司净资产将增加899424.51元,最终结果需由本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本次调整已经征得税务主管机关的同意。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