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4日在西安市太白南路363号影视大酒店5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张晓、燕林豹、王立群、王克勤、独立董事马治国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张晓授权徐建选、燕林豹授权张迎建、马治国授权殷仲民代为投票表决。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本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注册地和办公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第五条的议案。
    根据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公司注册地和办公地变更为:西安市太白南路363号影视大酒店副楼。相应地,将《公司章程》第五条修改为:“公司住所:西安市太白南路363号影视大酒店副楼邮政编码:710068”。
    三、审议通过了续聘西安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0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何景才先生辞去本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何景才先生因年龄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总会计师的职务,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其辞职申请。对于何景才先生在职期间的辛勤工作,本公司董事会表示由衷的感谢。
    五、审议通过了谢林平先生兼任本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经总经理谢建钢先生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谢林平先生为本公司总会计师。
    六、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八、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九、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
    十、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十二、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上述议题三、六、七、八、十、十一、十二,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本公司董事会将在召开前一个月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出通知,敬请投资者注意。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0月24日
    附件:谢林平先生简历
    谢林平,男,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海南省青联常委,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建行咸阳市建设财务公司副总经理、建行陕西信托广东阳江建发实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海南华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陕西黄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