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12月28日 上午9时整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持有(代 表)本公司股份98,899,4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8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黑龙江 省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胡凤滨律师受公司聘请作为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对本次 会议发表法律意见。经大会认真审议,与会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收购控股股东——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两宗土地》议 案,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哈尔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采取回避表 决,由到会非关联股东及代表投票表决,赞成票6123股, 占到会非关联股东所持(代 表)股份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鉴于本次收购两宗土地中, 位于哈尔滨市太平区水泥路的该宗土地使用权哈尔 滨建筑材料工业(集团)公司正在办理, 本公司将积极努力督促其尽快取得该宗土 地使用权证,并在短期办理双方土地使用权证过户等相关手续。 公司将及时予以披 露。
    本次股东大会经黑龙江省高盛律师事务所张迎泽、胡凤滨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天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