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自贡有限公司系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与四川省石油集团自贡有限公司于1997年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投入102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51%,四川省石油集团自贡有限公司以实物资产作价投入980万元人民币,占总股本的49%。
    根据出资双方发展战略和经营调整的需要,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同时经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自贡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对该公司进行解散清算,清算基准日为2004年1月8日。
    鉴于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自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此次清算可能对本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