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7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武强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会议,委托副董事长牛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曾永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为了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以适应公司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章程》的部份条款进行了修改。该修正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李由先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对成都人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资产的议案》。
    公司与四川迪康集团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集团″)于2003年8月15日签订《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拟以现有长期闲置、未产生盈利但具有开发潜力的存量地产作为出资,与迪康集团共同设立成都人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民置业″),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现根据实际需要,拟变更人民置业注册资本为1.38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以经评估后价值6105万元的存量闲置地产作价6105万元作为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4.24%;迪康集团拟以现金出资769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5.76%。
    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曾永江先生、易江先生、刘明先生在此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公告详见2003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与本次关联交易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8601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寻求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措施,公司决定继续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商黄河″)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东大街支行的贷款提供8601万元人民币最高限额担保,上述贷款担保期限为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同时,成商黄河控股股东四川黄河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中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永陵路19号的黄河商业城1、2、3、5层,面积20366.56平方米的房产继续抵押给本公司,作为公司为成商黄河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反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对外担保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00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3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茶店龙府饭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关于确定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6、审议关于对董事会风险投资等事项授权权限进行修改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继续为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提供8601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设立成都人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5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第2、3、4、6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7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第5项议案已经公司四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3年7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12月16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时,自然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请自愿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于2003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东御街十九号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伟联系电话:028-86665088
    传真:028-86651176邮政编码:610011
    上述第一、三、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1月19日
    附件1:
    李由简历
    李由,男,39岁,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曾任四川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交易部副总经理、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现任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