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3年7月1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曾永江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风险投资等事项授权权限进行修改的议案》;
    为了更加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特请求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的风险投资、融资和资产抵押、担保及其他资产处置事项。
    3、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董事长工作细则》;(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董事职责、权利和义务,维护董事会成员的利益,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人民币贰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伍万元。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开始起计算。
    7、审议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对成都人民商场(集团)昌荣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出资的议案》;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昌荣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18日,是由我公司、四川省物资经销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成都昌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荣服务公司")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专业化汽车销售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291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5%;物资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5%;昌荣服务公司出资9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截止2002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133.25万元,净资产为1,332.54万元;2002年实现营业收入21,285.40万元。
    为抓住汽车市场高速发展的机遇,决定通过新增现金投资的方式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1291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新增投入现金3500万元,出资由1000万增加到4500万,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90%;物资公司新增投入现金200万元,出资由200万增加到400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8%;昌荣服务公司新增投入现金9万元,出资由91万增加到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
    9、审议通过《关于成都人民商场(集团)昌荣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更名的议案》;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昌荣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知名度,充分运用"人民"品牌在省内及至西南市场的幅射和涵盖能力,扩大企业影响,决定将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人民商场(集团)人民车业有限责任公司"。
    10、聘任程其迩女士为公司总审计师;
    程其迩,女,50岁,中专文化,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曾任成都人民商场财会科、百货经营部会计;成都人民商场财会科副科长、科长;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董事。
    11、聘任林彬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林彬,女,32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办公室、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现任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
    上述第一、二、五、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