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新增、否决或修改提案等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5 月31 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06 年5 月29 日-5月31 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锦江宾馆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茂如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38人,代表公司股份1781951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72%。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 人,代表公司股份151113720股,占公司全部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9.38%,占公司股份总数74.39 %。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34人,代表公司股份27081461股,占公司全部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3.0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3%,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463人,代表公司股份 19041622股,占公司全部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7.2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7%;通过征集投票权方式委托董事会进行表决的的流通股股东70人,代表公司股份8033839股,占公司全部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5.7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5%;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公司股份6000股,占公司全部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12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
    4、其他出席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内容详见2006年5月17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1、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比例 全体股东 178195181 177552511 620370 22300 99.64% 流通股股东 27081461 26438791 620370 22300 97.63% 非流通股股东 151113720 151113720 0 0 100%
    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表决结果 1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 6586323 同意 2 曲莉珊 2818200 同意 3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494725 同意 4 艾燕琴 1459603 同意 5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0 同意 6 范树敏 573659 同意 7 四川省世奇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100 同意 8 郑惠凤 417260 同意 9 树秀霞 385680 同意 1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345582 同意
    五、律师的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刘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四川分所关于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