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康集团")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0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7%)因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于2006年3月24日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解除质押及司法冻结,2006年3月27日通过司法划转过户至茂业商厦,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至此,迪康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茂业商厦持有本公司150,832,560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2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