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 本公司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公司1996 年度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事宜公告 如:
    一、1996年度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1996年度实现净利润3835.02万元,按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 金共计767万元,可供股东分红基金为3068.02万元, 以一九九六年末股本总额855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共计2565万元,尚余503.02 万元 ,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截至1996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9053.43万元,以公司总股本8550万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股转增股本2股,将资本公积金中的1710万元转增为股本,总 计1710万股。
    二、送股及公积金转增对象
    截至1997年5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除权及流通股的派送红股和公积金转股的股份上市交易日:1997年5月13日
    四、派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派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已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所持股份,按比例自动计入各股东帐户。
五、股权变化(单位:元)送股和转股前 送股 公积金转股 送股和转股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国家拥有股份 55904411 16771323 11180882 83856616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8095589 2428677 1619118 12143384
合计 6400000 19200000 12800000 96600000
(二)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普通股 21500000 6450000 4300000 32250000
合计 21500000 6450000 4300000 32250000
(三)股份总数 85500000 25650000 17100000 128250000
    
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