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人民车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民车业”)的业务发展,本公司拟为人民车业向中国光大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申请人民币480万元(不含保证金)期限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2006年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成都人民车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成都人民车业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3.75%的股权。人民车业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本4800万元,注册地址:成都市五桂桥迎晖路118号,法定代表人:王贵升,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金属材料、木材、汽车及零配件、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文化办公机械,小轿车销售,汽车维修和润滑油销售。截止2005年9月30日,人民车业总资产115,796,073.72 元,总负债
    71,100,725.45 元 ,净资产 44,317,861.17 元,2005年1-9月净利润 2,202,342.33 元(未经审计)。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金额:48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人民车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人民车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340万元(其中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3140万元),逾期担保金额122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3、人民车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