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5】136号《关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成商集团"股票的意见》,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业商厦")于2005年12月15日披露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自2005年12月15 日起向除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成商集团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要约收购期限:2005年12 月15 日至2006年1 月13 日。
    截至2006年1月13日,要约收购期满。2006年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 接受预受要约股份累计为 17,263,040股 ,均为社会法人股。
    茂业商厦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有关义务,于2006年1月19日将本次要约收购预受要约的17,263,040股法人股办理了过户手续。至此,茂业商厦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20,832,560股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4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至2006年1月19日,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 120,832,560 59.48% 法人股 2 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510 14.77% 法人股,其中510股为流通股 3 艾燕琴 721,086 0.35% 流通股 4 李敏贤 498,100 0.25% 流通股 5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428,840 0.21% 流通股 6 吉红爱 357,621 0.18% 流通股 7 邗江县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 297,000 0.15% 法人股 8 谭爱菊 270,000 0.13% 流通股 9 陈月富 199,000 0.10% 流通股 10 成都国贸实业集团公司 198,000 0.10% 法人股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