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称"茂业商厦")因协议收购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65.75%的社会法人股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茂业商厦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向成商集团除迪康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1、 要约收购涉及的股份情况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 要约股份数量 占被收购公司已 发行股份的比例 社会法人股 2.845元/股 18,494,480股 9.10% 流通股 2.910元/股 51,084,026股 25.15% 合计 70,319,146股 34.25%
    2、要约收购的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为: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即:2005年12月15日?2006年1月13日。
    3、要约收购申报代码
    流通股要约申报代码为"6008280002";法人股要约申报代码为"6008280102"。
    4、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情况敬请查阅:2005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的本公司《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同时刊载于2005年12月15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收购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申请要约收购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2005年
    1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的《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同时刊载于2005年12月20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在要约收购有效期间,我们将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每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及撤回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进展情况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