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提案审议未通过;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12月17日上午10:00时在都江堰市青城山鹤翔山庄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茂如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公司股份119,830,6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99%,全部为非流通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本总额的78.80%。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土地开发,商品房投资开发,房屋代理、统建、合建,市政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房屋中介,房屋出租,写字间出租,房屋代租售,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委托代办和咨询;装饰材料、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9,830,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全部为非流通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迪康集团等三方签订〈股权质押协议〉的议案》。
    同意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迪康集团")、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中药")、成都迪康血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血液科技")三方作为出质人将其持有的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医药")总计1,567.29万股,占重庆医药总股本的31.07%;以及,迪康集团和四川中药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总计52%的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用于成都翰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翰策公司")欠公司2000万元、深圳市盛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欠公司6495万元、翰策公司欠公司下属配送公司1150万元、血液科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及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欠公司140万元还款保证,还款保证金额总计为11585万元。
    对公司分别于2005年5月10日、2005年5月31日与迪康集团、四川中药、血液科技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表示确认。
    表决结果:同意119,830,6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全部为非流通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监事李凤女士、樊东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韩玉女士、王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韩玉女士得票总数为119,830,680股,王小军先生得票总数为119,830,680股,以上监事得票总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卢二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验证,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 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