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称“茂业商厦”)因协议收购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65.75%的社会法人股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2005年12月12日,茂业商厦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5]136号《关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成商集团”股票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茂业商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要约收购成商集团股票的义务无异议。
    茂业商厦将于2005年12月15日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向成商集团除迪康集团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本公司股票于2005年12月14日停牌一天。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进展情况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