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5年8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5年8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黄茂如先生、牛荣先生、唐瑞富先生、王贵升先生、王文华先生、崔振宇先生、郭元?先生、傅代国先生、张剑渝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黄茂如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土地开发,商品房投资开发,房屋代理、统建、合建,市政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房屋中介,房屋出租,写字间出租,房屋代租售,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委托代办和咨询;装饰材料、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迪康集团等三方签订〈股权质押协议〉的议案》。
    同意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迪康集团”)、四川中药现代化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中药”)、成都迪康血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血液科技”)三方作为出质人将其持有的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医药”)总计1,567.29万股,占重庆医药总股本的31.07%;以及,迪康集团和四川中药作为出质人将持有的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和平药房”)总计52%的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用于成都翰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翰策公司”)欠公司2000万元、深圳市盛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盛唐公司”)欠公司6495万元、翰策公司欠公司下属配送公司1150万元、血液科技欠公司的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及四川和平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称“四川和平药房”)欠公司140万元还款保证,还款保证金额总计为11585万元。
    对公司分别于2005年5月10日、2005年5月31日与迪康集团、四川中药、血液科技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之补充协议》表示确认。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迪康集团持有本公司65.75%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股东,迪康集团持有血液科技95%的股权,迪康集团、血液科技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上述股权质押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无需要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回避的关联董事。
    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以上决议中第2、3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