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8月12日,公司接到《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受让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批复》(商资批[2005]1329号),同意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称“茂业商厦”)以每股2.845元人民币受让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33,569,520股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5%),股权转让总价为人民币38000万元。股权转让后,茂业商厦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33,569,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75%,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复。
    本公司董事会承诺将根据本次股权转让进展情况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