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6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董事张崃先生、牛荣先生、唐瑞富先生、崔振宇先生、郭元?先生、傅代国先生、张剑渝先生参与了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资产置换意向协议书〉的议案》。
    为降低预付款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严格控制可能产生的风险,经公司与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迪康集团")协商,董事会决定终止执行2005年4月4日公司与迪康集团签订的《资产置换意向协议书》(详见2005年4月6日《上海证券报》公司第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关联交易公告)。截止2005年6月22日,公司已悉数收到迪康集团返还的9000万元预付款项。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张崃先生在此项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牛荣先生、叶洪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聘任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牛荣先生、叶洪琨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牛荣先生、叶洪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本次提名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经审查,董事会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牛荣先生、叶洪琨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根据牛荣先生、叶洪琨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认为其符合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分工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牛荣先生简历
    牛荣,男,42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成都市人民商场总经理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比利时四川贸易公司经理,期间借调市政府财办企业管理处工作,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进出口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叶洪琨先生简历
    叶洪琨,男,55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成都市人民商场综合经营部门市负责人、经营部副主任、经理、北站分场经营部经理,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科长、百货经营部经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盐市口商场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成都人民商场(集团)南充川北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