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迪康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33,570,030股(其中社会法人股133,569,520股,流通股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75%。2005年3月24日,迪康集团解除了其持有的本公司共计127,200,000股法人股质押(质押情况详见刊登于2004年3月30日、6月15日及6月19日《上海证券报》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3,569,520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5.749%)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北站支行,为其银行贷款提供出质,质押登记日为2005年3月24日。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