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提案审议未通过;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0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崃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133,676,75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5.80%,其中: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公司股份12,19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本总额的0.02%;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3人,代表公司股份133,664,56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本总额的87.90%。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200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133,676,7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12,198股,非流通股133,664,5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农行成都市北站支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发展的需要,公司用自有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9号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119.42万元的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国土使用证号:成国用(2000)字第1063号)为本公司在农行成都市北站支行的9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以及抵押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抵押期限为叁年。上述抵押贷款业务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同意133,676,7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12,198股,非流通股133,664,5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医疗器械(Ⅲ类:医用 X射线设备;Ⅱ类:普通诊察器械;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中医器械;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同时,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详见上交所网站)
    同意133,676,7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流通股12,198股,非流通股133,664,56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卢二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验证,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北京市赛德天勤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