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
    受公司董事会委托,我向大会作“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拟赴香港联交所主板申请发行、上市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提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华超市”)拟赴香港联交所主板申请发行、上市H股的事项,于2003年2月12日已经中国证监会国合函200323号文同意受理。现将有关内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快全国市场的发展,拓展资本市场支持的融资渠道,提升公司持续经营的综合竞争力,该公司董事会决定拟在香港联交所主板发行并上市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股),拟发行股份数将不少于15000万股、不超过17250万股,占发行后联华超市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6.55%;具体发行方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将在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另行公告,募集资金将用于联华超市的网点开发、信息系统的建设及配送中心的改建等项目。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管部门、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全权处理联华超市发行、上市H股过程中涉及本公司的有关事项、签署需本公司签署的有关文件。
    本次联华超市拟发行并上市H股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提案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的批准后实施。
    以上提案提请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谢谢!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