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利润分配的方案已经2001年5月8日公司第八 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2000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54169982.56元,年初未分配利润61338229.58元。 按 10%的比例计提母公司及子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计7032283.39元;按5% 的比例计提 母公司及子公司法定公益金 3516141. 69 元。 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4959787.06元。按公司2000年末总股本2442930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送人民币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应分配红利总额为24429300元。 结余未分配 利润80530487.06元转入下年度。
    二、本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办法
    1、股权登记日: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1年6月28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 2001年7 月3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1年6月28日)。
    2、除息日:2001年6月29日
    3、A股和B股的红利发放日:2001年7月5日
    4、每股税前红利金额:A股0.10元/股,B股0.012079美元/股(以本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后第一个营业日2001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18. 2785折算成美元派发)。
    5、每股税后红利金额:持有流通A股的个人股东,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085元/股;持有流通B股的股东,不代扣所得税, 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0.012079美元/股;持有流通A股的机构投资者,不代扣所得税,实际发放现 金红利为0.10元/股;持有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股东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0.10元/股。
    6、发放年度:2000年度
    7、发放范围:2001年6月28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和2001年7月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1年6月28日)。
    8、红利领取办法:
    ⑴、本公司将流通股股东应分现金红利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 指定银行帐户。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结算系统在发放日之前的第一个 交易日将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
    ⑵、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保管, 待其办理完毕全面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可在指定的证券公司领取红利。
    ⑶、社会法人股股东的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请社会法人股股东见公告后与本 公司联系红利领取事宜。
    ⑷、本公司将国家股股东的红利足额划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指定银 行帐户,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为发放。
    三、本公告内容同时刊登于《香港商报》。
    四、地址及咨询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518号10楼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制办公室
    电话:021-5879935858883100-3012
    传真:021-58883303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