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于1995年4月26 日下 午在上海锦江饭店举行。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代表及其委托代理人等共148人;代表 股权56166630股,占公司总股本85000000股的66.08%。
    会议在上海市黄浦区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的情况下, 对下列事项进行了投票 表决:
    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199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 首届董事会在 贯彻执行《公司法》和股东大会决议,拓展经营,扩销创效以及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 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并取得良好的业绩。
    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首届监事会认 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在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和高级管理人 员遵纪守法、探索提高监事工作水准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并取得了成绩。
    3.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和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1994年 度公司营业收入人民币35319.60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3041.89万元, 税后利润人民 币2607万元,每股收益人民币0.31元。全面并超额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公司1995 年 度财务预算:营业收入人民币57900万元,利润总额人民币3350万元, 税后利润人民 币2847.50万元。
    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1993年11-12月及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分别按 10%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向全体股东按10股送红股2股(从资本公积中划转 ), 同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B股股利以美元派发,按1995年4 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折合成美元支付。A、B股股东 分红均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具体日期和办法另行公告。
    5.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改草案的说明, 修改后的章程在报请有关 部门批准后生效。
    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成员变动情况的说明, 同意徐思统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监事,增补李萍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会议认为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开得非常圆满并富有成效。 会议希望公司在全体股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公司全体职工 的共同努力,在新的一年中取得更为辉煌的业绩。
    
上海友谊华侨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