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4年8月11日上午9:30时在上海新亚汤臣洲际大酒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13名,实到10名,王方华董事、倪正宇董事、朱健敏董事因公未能出席董事会,分别授权芮明杰董事、浦静波董事、黄真诚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宗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经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申请借款授信额度的提案。
    本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南京西路支行申请的壹亿元借款授信额度于2004年7月25日到期,目前公司在该行尚有5000万元未到期借款。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继续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南京西路支行申请期限为一年、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