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4 年9 月10 日与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7,000 万元,期限12 个月(详见2004 年9 月15 日《上海证券报》),现于2004 年12 月2 日提前归还3,000 万元,同时解除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相应金额的信用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12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