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红利发放年度:2001年度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8元。
    ●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6日
    ●除息日:2002年6月27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3日
    一、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2年5月24 日召开的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1年末总股本2804281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 共计派发股利 28042819. 20 元 , 剩余未分配利润 91529040.44元转入下一年度。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2年6月26日
    2、除息日:2002年6月2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2年7月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6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 利为每股0.08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国家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 10元。
    2、 社会公众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 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 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 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国家股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派发。
    六、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021-65445880-2041
    传真:021-65446061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B区606室
    邮政编码:200437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