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摘自信资报评(2002)05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 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本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 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 方法, 对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置换而涉及的其长期投资中对宁波新菱电器 有限公司31%的股权进行了资产评估。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 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截至 2001 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 如下:
    评估范围: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系截至2001年11月30日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宁波新菱电器有限公司31%的股权。
    评估基准日:2001年11月30日
    评估目的:为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宁波新菱电器有限公司31% 的股 权与上海兰生工业有限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提供参考价值。
    该评估目的已经公司董事会三届十四次会议决定, 并经上海兰生(集团)有限 公司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复同意。
    评估方法:单项资产加总法。
    经评估,以2001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宁波 新菱电器有限公司31%的股权为15,821,434.2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贰 万壹仟肆佰叁拾肆元贰角捌分)
    本报告提出日期为2002年3月18日,评估结果的有效使用日期至2002年11月29日 止。
评估结果详见下表:评估基准日:2001年11月30日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帐面值 调整后帐面值 评估值 增减值 增减率
长期投资--宁波新
菱电器有限公司 2,095.0 42,095.04 1,582.14 -512.89 -24.48%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美灵
总评估师:姚平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王佩君
沈炜
二OO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