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于1998年5月22 日上午在上海蓝天剧 场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有 911 人, 代表股权 187121757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80428192股的66.72%,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审议并以投票 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87114071股同意,占到会总 股数的99.99%;5561股不同意,占0.0029%;2125股弃权,占0.0011%)
    二、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187116716股同意,占到会总 股数的99.99%;2916股不同意,占0.0015%;2125股弃权,占0.0011%)
    三、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187116716股同意,占到会总股 数的99.99%;2916股不同意,占0.0015%;2125股弃权,占0.0011%)
    四、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87022967股同意,占到会总股数 的99.95%;98790股不同意,占0.053%;0股弃权)
    公司1997年度实现税后利润为102723129.84元,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0316138.80元,提取10%的 法定公益金 10316138 .80元,子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共计2049985.04元, 加上年度未分配 利润75865571.01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为155906438.21元。 本次分红 方案为: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 元 ( 含税 ) , 共计派发现金 154235505.60元,剩余时间1670932.61元下年度分配。红利派发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改的《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187118528股同意,占到会总股数的99.99%;1104股不同意,占0.00059%; 2125股弃权,占0.001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决定对外投资不超过公司注册 资本10%(含10%)的单项投资决策权的议案》。(187120132股同意,占到会总股数 的99.99%,0股不同意,1625股弃权,占0.00087%)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杨浦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