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决定1995年3月下旬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总结暨199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2、审议公司董事会1994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和199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4、通报公司199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审议公司1994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董事会关于1995年公司增资配股方案;
    7、按《公司法》规定修改本公司章程;
    8、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其它事项。
    二、会议出席对象:凡1995年3月15日当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并持有本 公司股票10000股以上(含10000股)的股东,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不满10000股的本公司股东,可按10000股自愿协商授权一名股东出席大会。
    三、会议登记办法: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股票 对帐单,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于1995年3月16日--17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4:30到本公司证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上海市以外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四、本公司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1004室
    电话:(021)5447099 传真:(021)5446061 邮编:200437
    五、会期半天,时间、地点在办理登记时通知,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