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一届八次会议于1997年4月16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1997年4月19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预案:
    1996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77671093.36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767109.34, 提取10%法定公益金7767109.34元,可分配的利润为62136874.68元。加上年结余 利润13728696.3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为75865571.01元。为了公司进 一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决定1996年度的股利暂缓分配。
    三、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1997年5月30日。
    2、会议地点:股东登记时另行通知。
    3、会议内容:
    (1)审议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
    (4)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5)审议调整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
    4、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1997年5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股东参加会议,请于1997年5月20日至21日(9:15~16:00 )持本人身份证和股 东帐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
    登记地址: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230号10楼1003室。
    联系电话:021-65445880-2041
    传真:021-65446061
    邮编:200437
    6、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