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1996年8月26日在公司召开了一届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度中期报告》。
    二、提出关于1996年用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股本的预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法规的的规定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决定将公司 部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现有股份总额16,995,648万股,向全体股东须10:4的比 例转增股份,转增股本总计为6,798,259万股。以上预案须经公司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三、决定召开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告。
    
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