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1月28日上午在上海市淮海中路809号甲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陈圣、黄雄星、高光庆、陈致敏、邵振耀、张维、余国杰、刘学灵,周小莺因退休请求辞去董事职务而未出席会议。董事长陈圣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董事会2004年度工作报告及2005年公司经济工作目标”。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及2005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4年实现税后利润63,180,391.82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5%提取法定公益金,共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64,008.15元,提取法定公益金6,182,004.0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3,101,071.41元,减去2004年内分出2003年度的现金红利29,047,363.8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68,688,087.22元。现拟以现有股本193,649,0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分出29,047,363.80元。尚余股东可分配利润39,640,723.42元,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04年度资产准备计提与核销的报告”;
    2004年度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及核销共影响本年利润-640,522.46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支付公司审计机构2004年度报酬的议案”。
    2004报告年度支付的审计机构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酬为500,000元。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周小莺辞去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周小莺女士因退休辞去董事职务的请求。
    以上一、二、三、六、七、八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