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十次会议决定于一九九五年五月十 二日(星期五)在上海召开第四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1994年工作报告和1995年经营计划。
    2、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1994年工作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财务决算和1995年财务预算报告。
    4、审议批准公司1994年度分配方案(内容见董事会公告)。
    5、审议批准公司1995年度增资配股预案(内容见董事会公告)。
    6、审议修改公司章程。
    7、审议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1995年4月28日(星期五)交易结束, 托管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 司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10000股以上(含10000股)的社会个人股东。
    3、持股不满10000股可自行协商组合满10000股,授权一名股东代表出席。
    4、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每一代表只委托一次), 代 为行使权力。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卡, 受权委托书到本公司 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
    2、登记时间:1995年5月3日至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淮海中路647-659号益民商厦六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20,电话:021-3272597 传真:021-3724576 联系人:汪一鸣 钱国富
    4、会议地点及具体时间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告知。
    5、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