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董事会一九九四年八月十八日一届七次会议因公司董事黄幼吾先生调离 本公司就任新职,建议免去黄幼吾先生本公司董事职务,提请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读方式)审议表决,并在八月十九日上海证券报刊登公告。截止一九九四 年九月十八日止,股东寄回的表决单共105份,代表股份3778.94万股,占公司注册 75.08%。其中:同意免去黄幼吾先生董事职务的有105份,代表股份3778.94万股, 占注册资本的75.08%,符合《公司法》第106条的规定,决议有效。自即日起黄幼 吾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