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本公司就近期有关媒体报道 公司股权变更一事特作如下澄清:
    (一)有关媒体及网站不负责任地报道本公司更换大股东一事及相关信息纯属 谣传。
    (二)经本公司向国有控股股东卢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征询, 是否有股权 转让一事,卢湾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明确表示有关媒体报道纯属不负责任的谣言。
    (三)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四)本公司一贯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声明对相关媒体的失实报道保留追诉权。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