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997年6月10 日下午 在上海文艺活动中心文艺大厅召开。出席股东398人,代表股份55547552股, 占公 司总股份的65.39%。
    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和1997年经营目标”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1996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1996年度财务决算和1997年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批准了“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996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982.36万元,1996年公司净利润3398.47万元, 按照 《公司法》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分别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534.66万元,提取法定公益金534.66万元,分配1995年度股票股利943.77万元,当 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367.74万元。公司以1996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8元(含税),送1股,分红送股共计2361.43万元,尚余 股东可分配利润6.31万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五、审议批准了“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996年末公司资本公积金为13803.01万元,公司以1996年末总股本数8494. 3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6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出资本公积5096.62万元, 转增 股本后资本公积余额为8706.39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1997年公司增资配股方案”:
    公司以1996年末总股本84943703股为基数以10:3 的比例配股, 共配售股份为 25483110.90股,配股价暂定为5-7元。国家股可配股份为1605.204万股,国家股东 承诺以现金认配979.924万股后,其余未配股份625.28万股配股权按10:1.989 比 例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国家股配股权转让费暂定为每股0.25元。社会公众 股股东受让国家股转让的配股权而增加的股份,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国务院就 国家股、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暂不上市流通,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 期至1997年底。本次配股资金用于兼并卢湾区内有关商业网点,发展壮大“古今” 品牌,投资益民超市业。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1995年配股投资项目的议案”:
    1995年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之一--巨鹿路225号地块改造, 原计划 建造经营食品零售、浴室和旅馆的七层商厦,配股资金计划投入3500万元。95年配 股资金到位后,公司对该地块改造项目投入1113万元购买居民动迁用房,因1995年 整个市区动迁工作形势严峻,有关部门决定终止该地块的开发,公司经多方努力, 仍未获动迁批准,为使资金尽早发挥效益,公司将该地块的前期投入转作对益民公 寓及益民超市的投资追加。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