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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9月23日在上海金辰大酒店金辰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代表股份108,133,7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8401%;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4,350,166股,占公司所有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840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64 %。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淮海中路6处商铺和办公用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08,133,766 108,132,356 1,410 0 99.9987% 流通股股东 4,350,166 4,348,756 1,410 0 99.9676% 非流通股股东 103,783,600 103,783,600 0 0 10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08,133,766 108,132,756 1,010 0 99.9991% 流通股股东 4,350,166 4,349,156 1,010 0 99.9768% 非流通股股东 103,783,600 103,783,600 0 0 100.0000%
    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益民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