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资方名称:英属维尔京群岛STEP ADVANCE LIMITED(以下简称:SAL);
    ●投资数量:港币1亿元;
    ●合资期限:50年;
    ●合资项目名称:合资建立福州世茂外滩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于2003年1月23日举行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同意成立福州世茂外滩花园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决议》(以下简称:该决议)。该决议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港币1亿元与SAL共同成立合资公司。
    本次公司与SAL共同成立合资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合资公司的成立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但需要经过福州市外经委的批准。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SAL为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国际商务公司,法人代表:Lam yuenchoi,住所:P.O.BOX3175,ROAD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三、投资标的情况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港币2亿元,本公司与SAL以现金方式分别出资港币1亿元,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公司所出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在受让地块内从事房地产的开发建设、经营、出租、出售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物业管理。
    合资公司主要承担在福州市台江区江滨大道北侧闽江二桥和闽江三桥之间开发建设福州世茂外滩花园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任务。
    该项目规划用地沿江展开约1.2公里,将充分利用具有可俯视闽江秀丽水景的区位优势、景观优势,在占地约7.7万平方米的地块上规划建造2幢45—55层超高层建筑及若干幢高层住宅,并将在沿江滨大道安排游艇俱乐部、精品店、咖啡馆、酒吧等多层西洋古典建筑,成为福州市一条著名的观光旅游带。建成后的福州世茂外滩花园总建筑面积约为19.94万平方米,将成为可与上海外滩、伦敦泰晤士河相媲美的江滨建筑群,以及成为福州市城市形象的新标志。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资公司的期限为五十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福州世茂外滩花园项目总投资额预计为6亿元港币。除注册资本外,合资公司还将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股东借贷融资及房屋预售等方式解决项目所需资金问题。该项目总建设周期预计约为三年。
    五、成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福州市政府提出的“东扩南移”的发展战略,福州的城市化进程大大加快,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同时,由于投资力度的加强,港商、台商、外商及侨胞的大量涌入,客观上对福州的投资环境、城市形象和居住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资公司的成立将有助于公司抓住福州市城市发展给当地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公司主业经营能力,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合资合同(草签)及合资公司章程(草签);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