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2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4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会董事经认真讨论,以5票赞成;1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许荣茂董事长、蔡颖红董事和周黎明董事因涉及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世茂投资转让其持有的国际广场股权的决议》:
    同意上海世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世茂国际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广场)81.6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BestEmpire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BEI,BEI是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投资公司),本公司放弃对上述81.62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BEI持有国际广场81.625%的股权,本公司仍持有国际广场18.375%的股权,并且国际广场企业性质将由原来的内资合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以下简称:合资企业)。
    同意公司根据上述股权变更情况,与BEI签署合资合同和合资企业章程。自合资合同和章程获得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原国际广场章程自动终止。上述股权变更后,国际广场原债权、债务由合资企业承担。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