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日期:2002年12月6日下午3:00前,会议具体举行时间股东大会登记时另行通知。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会场地点股东大会登记时另行通知。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3:00前以现场方式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会场地点、会议具体召开时间:股东大会登记时另行通知。
    二、会议议程:
    审议世茂建设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02年11月1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有证券法律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出席人身份证、能证明出席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股东帐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02年11月15日(上午10:00-12:00;下午1:00-4: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福山路295号。
    6、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五、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市广东路500号世界贸易大厦3008室;
    2、邮政编码:200001;
    3、联系电话:(021)63620099;传真:(021)63620999;
    4、联系人:葛卫东。
    六、注意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以及上海市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召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发放任何参会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