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报告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 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1994年度分配方案》和《1995年度增资 配股方案》经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1994年年会)决议同意, 并授权董事会在合适的 时候负责组织实施。后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批复 同意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通过。公司于 1995年7 月28日-7月31日实施了1994年度派发红股方案,于1995年7月28日-8月 23 日实施了 1995年度配股方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五号文的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的要求, 公司实施了每10股派发3股红股的1994年度分配方案和每10股配3股的1995年度配股 方案。
    二、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5)038号文《关于同意上海万象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1995年增资配股方案的批复》,同意公司按上年末总股本数5000 万股 的30%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共配售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配股价每股4.00元;社会 个人股可以从国家股、社会法人股的部分配股权转让中按10:6的比例受让配股, 共 受让750万股,配股权转让价每股0.30元,国家股股东、 法人股股东转让给社会个人 股配售的股票,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之前,暂不上市流通。上述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监发审字(1995)25号文复审通过。
    三、本次配股由海通证券有限公司采用金额包销的办法承销。
    四、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计5934.675万元( 已扣除国家股和法人股的股权转 让费和发行手续费),已于1995年9月7日全部到位, 并已由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 会师报字(95)第738号验资报告。
    五、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元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送股 配股 小计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国家持有股份 3000 +900 +300 +1200 4200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50 +225 +75 +300 1050
3、国家股、法人股 - - +750 +750 750
转配股份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750 +1125 +1125 +2250 6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1250 +375 +375 +750 2000
普通股
已流通部分合计 1250 +375 +375 +750 2000
三、股份总数 5000 +1500 +1500 +3000 8000
六、公司股份变动后的前十名股东名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股份总数比例(%)
1 国家持股 4200 52.5
2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338.3 4.23
3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227.5 2.84
4 浦东新区国有资产
投资管理公司 195 2.44
5 黄浦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65 0.81
6 华商房产发展公司 37.8 0.47
7 上海毛麻纺织联合公司
原料经营公司 16 0.20
8 春申江实业总公司 11.2 0.14
9 东亚建筑装饰实业总公司 11 0.14
    注:前十名股东名单中有一名个人持股,其持股数虽列入前十名之内, 但没有超 过国家规定申报的限额。
    七、公司董事本次股份变动前持股6800股,本次送配变动增加8160股,现合计持 股14960股。
    八、备查文件:公司首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次股东大会关于实施1994 年 度分配方案和1995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有关文件和决议、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 证办(1995)038号文、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25号文、 本次配股说 明书、送红股公告、上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以及公司章程。
    
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