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2年3月14 日下午在金茂 大厦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8名,委托表决1人。 公司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 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及公司2002年度公司财务预算;
    4、审议公司2001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02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6、审议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7、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8、审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的议案;
    9、审议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
    根据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弥补2001年度期初未分配 利润负数特别方案的决议》即以母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3,436,517.43元、 任意 盈余公积金1,898,504.00元,其余以资本公积金之股票溢价25,633,366. 23 元弥补 2001年度的母公司期初未分
    配利润数-50,968,387.66元,弥补后的母公司2001年期初分配利润为0元。按《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43,051,235.00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4,305,123.50 元和 10%的法定公益金4 ,305,123.50元,母公司提取子公司10%法定盈余公积金及10%法定公益金共计20,277. 44元,2001年年末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34,409,421.72元。
    根据公司2000年度(第八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2001 年度的分配方案为: 按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的50%计算即17,220,494.00元. 本次会议经董事审 议2001年度的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度末公司总股本236,444,777 股为基数向公司 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3元 含税 ,2001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17,188,927.7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10、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1)、2002年度公司分配一次,分配时间在2002年年度结束后;
    (2)、公司2002年末在可供分配的利润中,用于利润分配的比例不低于30%,利 润分配方式将采用现金红利方式,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具体实施时,由董事会以分配预案的形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届时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盈利及发展状况对本分配政策作相应调整。
    11、审议关于续 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是沪上资深的事务所,该所工作人员工作积极认真、 业务水平较高,以及该事务所多年以来一直为本公司的审计事务所等因素,同意续聘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的2002年度的审计事务所。12、审议关于为上海世 茂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担保的议案;
    以上除第8、10、12项议案均须提交公司2001年度(第九次)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召开2001年度(第九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3月14日